拱墅区教育局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   告

拱墅区教育局机关因工作需要,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在全区公办中小学范围内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良好;敬业爱岗、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任劳任怨、清正廉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法治观念。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197611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有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可个人自荐,也可组织推荐,按13的比例开考报名时间: 2010 12 2 4 日— 1229 (上午8:30—1100 , 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 1229 日上午11:00)。报名地点: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台州路1号区政府大院2号楼一楼1124房间)。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面试及组织考察。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必需的写作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入围考察但没有聘用的人员经局党委研究讨论后一年内可直接选用。

4.公示。经考察后,将拟用人选在拱墅教育网内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试用。试用期为一年。

四、几点说明

1.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决定成立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云雷 副组长:赵永芳  金凌云   组员:周建仁戴丽群  梁小玲 吴国安  来明俊

2.被聘用的工作人员仍保留教师身份,但未从事学科教学期间不晋升职称。编制挂靠原来的学校,今后岗位设置实施时回原单位竞聘。

3.报名时由本人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干部任职文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证明);相关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联系人: 老师  来老师   联系电话:88259974  88259984

 

 

拱墅区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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