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宸桥小学儿童国学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儿童国学馆(以下简称“国学馆”)建设的管理,提高效率,保障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制度化,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拱宸桥小学儿童国学馆建设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三条 儿童国学馆正名“明仁书院”,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也是学校弘扬中国文化而建立的文化交流场所,常年开展国学经典讲座、文化交流 沙龙、艺术类、文化类书籍阅读及传统文化研究等活动。
第四条 专人分管,全天开放,实行开架阅览。每天中午12:05为班级、个人借书时段(国学积极分子优先借阅),借期不超过一周,损坏书籍照价赔偿。
第三章 新生入泮礼
第五条 每年以“入泮礼”的形式迎接新生入学,使儿童充分体验和感受先人留下的传统礼仪,汲取尊师爱学、尚礼诚信的思想精华。
第六条 “入泮礼”通过着汉服、正衣冠、入太学、拜先师、许宏愿、拜笔等议程,为学生打开一扇学习传统文化之窗。
第七条 “入泮礼”形式可以多样。一般儿童在一名家长的陪同下,以班级为单位分三批进行。“入泮礼”或与开学典礼同步,或在9月初完成。
第四章 体 验 课
第八条 每位儿童一学期至少上一堂国学体验课。上课地点在国学馆之讲经堂,师生穿汉服,行礼仪(向孔子像鞠躬),盘腿席地就学。
第九条 体验课内容由教师根据《国学》教材自选而定,教师应积极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力争把课上得生动有趣。课后及时上传教案、课件、反思与国学管理员。
第十条 体验课安排详见国学教学计划。
第五章 讲 经 堂
第十一条 讲经堂也作名著导读与国学培训,主要面向学生与教师。成员由全校语文老师与外聘专家、学者担任。主要任务是给学生或教师做名著导读或国学知识培训,教给学生阅读方法,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提升教师国学教学能力。
第十二条 讲座时间:学生为单周周四午间阅读时段(12:00----12:40),教师为一月一次,一般在周三下午13:30-----15:30。具体安排见国学教学计划和名师工作室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则顺延。
第十三条 专题讲座的内容可从学校推荐的十八口“一字书箱”国学经典书目中自主选择;也可以谈蒙学、四书五经、子史集的感受,以生动的故事讲述和多媒体展示来调动听者的学习积极性。选择的名著允许重复。
第十四条 讲座由4--6年级每班2名学生(一般为经典诵读状元或国学积极分子)参加,并将相关内容、课件、体会及时上传。
第六章 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 管理员应提前一周通知并落实上课班级与讲座教师,收集并整理国学教案、讲稿、课件与教学体会,期末整理归档。
第十六条 管理员负责国学馆的安全管理。如:防火、防爆、防盗、防鼠、防潮、防蛀、防尘、防光等。
第十七条 管理员负责国学馆所有活动的接待与拍摄工作,如参观团来访、学生体验课、专家讲座等。负责所有工具书的查阅、咨询;汉服的出借、整理;图书的分类、保管,并提供体验课所需的电教设备与临时性服务。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杭州市拱宸桥小学校长办公室领导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国学管理员金检卫负责实施。
二0一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