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要像大家推荐的书是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

三毛一生短暂,但经历不凡。在三毛还是二毛的时候,辍学的她一度自闭、叛逆,游学西班牙、德国、美国后,渐渐成长为独立自信的青年;一九七四年,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结婚,白手成家,她的文学创作生涯从此开启;移居加纳利群岛后,三毛的生活渐趋安定,她的创作也达到了高峰;一九七九年,荷西意外去世,三毛的心灵受到巨大创伤,人生陷入低谷;返台后,三毛再度出走,游历中南美洲,开始新的生活。《三毛集》以三毛的生命历程为主题,分为五卷:《雨季不再来》、《撒哈拉的故事》、《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及《万水千山走遍》。
  而在《三毛集》中,我最喜欢的是《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记录了三毛在撒哈拉的生活,共十八篇。以率真、乐观的笔风记叙了她和丈夫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生活的那一段难忘岁月。有她和丈夫之间的生活琐事,也有当地的民俗民风等等。

如果说三毛心里真的有一亩田,真的有一个不愿醒的梦,那么这个梦就是在这世界,在这片黄沙滚滚的土地上,潇洒走一回!不是年少轻狂时不食人间烟火的想法,是真的想以一个自在的我,一颗真诚的心,来探索这片似是前世就已被红线套牢了无名指,是万不能断了联系的土地。

在沙漠里,面对着巨大的昼夜温差,面对着正午的酷热和夜半的寒冷,面对着文化的差异和土著人的无知,她始终没有退缩。在黄沙漫天的迷蒙中,她越过滚滚红尘,以真我的形态,坚定地朝着她的目标,她的梦想前进。

于是,怀抱着对于这片土地的虔诚之心和热爱之情,三毛走进了撒哈拉。

沙漠,向来是以一种食物极度匮乏的形象出现在世人的面前。然而,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凭着家中航空包裹寄来的粉丝,紫菜,冬菇,生力面,猪肉干和欧洲女友寄来的罐头酱油,三毛就可以欢欢喜喜地,开起了“沙漠中的饭店”。荷西第一次吃“粉丝煮鸡汤”的时候,不认识粉丝的他问三毛,这吃的是什么,三毛回答说“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换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俏皮之中,又带着一点点的诗意。在艰难之中,三毛却将生活过得充满趣味。之所以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和荷西开玩笑,除了对生活的乐观豁达之外,更是因为三毛有着对于这片土地的爱。因为她爱着这片土地,即使再艰难也不算难了。这是一种真正的爱吧,才会为了继续探索下去,放弃了云烟般转眼即逝的喧哗,抛弃了物质充足的文明社会,来到这里,这样悠游自在地生活。

在《白手成家》一文中,三毛详细地介绍了,自己和荷西是怎样一步一步地,将狭小而破旧的屋子,装扮成沙地城堡。这样的装扮,不是因为在沙漠里闲来无事,更不是为了追求一种浪漫的情调,而是真心想要在沙漠里建立起一个家,以沙漠为家。家,是一个分量很重的词,是对于一片土地最高的荣誉和最深的眷恋。以“白手成家”为题,可见三毛是真心实意地想要扎根在这片黄土地上,在这里追寻自由自在的梦想。三毛在这篇文章中写到:“无际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地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生命在这样荒僻落后而贫苦的地方,一样欣欣向荣地滋长着,它,并不是挣扎着生存,对于沙漠的居民而言,他们在此地的生老病死都好似是如此自然的事。我看着那些上升的烟火,觉得他们安详得近乎优雅起来。”夕阳将黄沙染成血红的时候,光影是如此破碎而亮烈。不去计较这时候,天离我们有多么的遥远,只是在乎脚下这片真实存在的土地,曾经怎样给予我们一种生存的踏实感。这样的踏实感,是一种专属于家的感觉。生命在这样隐蔽的小镇,倒更显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由不得人不去羡慕和追求。

我以为,沙漠中,有着如斯写意人生的三毛,也曾表现出对于左邻右舍干扰的不满。不说邻居们总是来三毛家借东西,而且有借无还,生生的,像劫匪一样,将可以搜刮走的日常用品,通通借走,总是以“你伤害了我的自尊”为理由,叫人不能不借。光是沙漠中的“飞羊落井”,就叫人招架不住。用了各种材料来修补天花板上的漏洞,还是不能制止“飞羊落井”这一沙漠奇观的出现。对于三毛所说的“下次再捉到穿屋顶的羊,就杀来吃掉,绝不还给他们了”,邻居都只是抱着羊一笑置之。当三毛看见作为俘虏的羊吃了自己辛苦种植的盆景的叶子时,第一次,她为了沙漠生活而落泪。总以为,在这样平淡的语言中,是透露着一种淡淡的无奈的,是对于这些邻居的控诉和厌恶,却不曾想过,“芳邻”的“芳”,并不是以嘲讽的形式出现,而是真的离不开这些可爱的邻居了。在文章的结尾,三毛才点出了这篇文章真正的用意:感谢这些邻居,我沙漠的日子被他们弄得五光十色,再也不知寂寞的滋味了。除却对于土地本身的热爱,更有着包容这片土地上的人的胸怀,才会这样,在不停地被骚扰中,体验到周围人的价值所在。有如立过誓言般,要将无悔的青春奉献给这片土地,要将宽容赠予这片土地上的人。

面对生存的困境,面对骆驼屠宰场里的惨剧,三毛把泪落在骆驼的哀鸣里。她终于发现流浪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美好,然后呢?失望?厌世?颓废?这些都没有,撒哈拉并不是她想象中的撒哈拉,可是她从来没有改变过对它的爱。仍旧是那般逍遥地提着照相机勾魂摄魄,提着药箱悬壶济世,用棺材木头将小屋改造成心灵栖息的地方,给无知的撒哈拉女子讲课,把爱献给每一个人,不管他是谁,不管他们懂不懂得感恩。只是单纯的想要把文明和幸福带给他们,哪怕回报的是烈日,是风暴,是孤寂,或是伤悲。这种情感,又是怎样一种令人难以企及的高度,又是怎样一种对于土地深沉的眷恋?

书中有一篇文章,每次看到这篇的最后,那种真切的感动,都会使我不禁泪水泉涌般的倾出。这篇文章就是《哑奴》。《哑奴》以真挚的情感记录了作者在撒哈拉沙漠中与一位哑奴的一段交往,通过哑奴的纯朴情感的生动描绘,给我们讲述了关于现代奴隶的动人故事。最后的结局是悲惨的,哑奴的主人把他卖了。三毛记下了那悲惨的一幕:他面无表情,被人绑着,任人宰割。“我”的心碎了,所能做的,只是给他一些钱和一床毯子。这时,哑奴抱紧了毯子,哭也似地叫起来,跳下车,不顾绳子的束缚,“以不可能的速度往家奔去!”他远远地就把毯子打开,扑向他的女人和孩子,用毯子围抱住她们。不成声地叫着……文章至此达到高潮,哑奴内心汹涌的爱的潮汐至此喷泻而出,感天动地!三毛的作品素以自然天成的风格著称,不论是状物,还是写人,也不管是抒情,还是议论,给人的印象总是如行云流水般纯朴、洒脱。然而,也正在这种浑然天成的风格中,潜藏这艺术与哲学的玄机,仿佛这自然天成的风格又是精心结撰的产物。

作为第一个踏上撒哈拉土地的中国女子,除却她本身那么多美好的品性,乐观、热情、勇敢,我们更是在这字里行间,惊鸿地瞥见你,这个走遍万水千山,两手早已握满荒凉的风的女子心中,对与这片土地和人的痴。漂泊半生,去过很多高度文明的社会,然而她第一次在一本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看到撒哈拉沙漠的介绍时,就莫名其妙的,想要毫无保留地将自己交给那一片的大地。这就是属于前世回忆似地乡愁吧啊!仿佛冥冥之中,就有一种无法隔断的联系,悄悄牵引着三毛,去追寻前世遗留在这片黄沙漫漫的土地上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