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水利的设官制度比较早,京杭运河贯通后,唐宋元三代均设立“都水监”,以统筹治水,管理河道。唐代都水监设使者二人。使者,为正五品,“掌川泽、渠堰、陂池之政,总河渠、诸津监督”;并设都水监丞二人,从七品;主簿一人,从八品。下属机构有“河渠署”,设河渠令一人,正八品;丞一人,正九品;河渠谒者六人,正八品。都水监为水利治河专门机构,隶属工部。为更好地管理好此事,工部还专设水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以分管并协调与都水监的公务关系。宋代都水监设于嘉祐三年(1058年),元丰年间,配齐官员及其机构。即置使者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南北外都水丞各一人,都提举官八人,监埽官百三十有五人,皆分职涖事”。都水监除以治水为主外,还负责河防,“谨其法禁”。据考,唐宋时期的运河河道防务没有专职队伍,只有治水机构兼管。《宋史·食货志上》记载:“靖康初,汴河决口有至百步者,塞之,工久未讫,干涸月余,纲运不通,南京及京师皆乏粮。责都水使陈求道等……同措置,水复旧,纲运沓至,两京粮乃足。”这说明运河无防务,不然的话,不会河决百多步才责令都水监使者“措置”。

元代至正六年五月,“以连年河决为患,置都水监,以专疏塞之责……至正八年二月,河水为患,诏于济宁、郓城立行都水监,掌巡视河道,从五品”。之后,行都水监又增加判官二员,少监、监丞、知事各一员。在“济宁行都水监”属下设立“河防提举司”,这当为最早的运河、黄河河道防务机构,它的职责是“巡视河道”。负责河道的正常管理,如:巡视护堤、清除河障、守卫闸桥,抑或抢险、救灾。如河决、淤塞,则上报都水监专项处理。

明代最高河道管理机构设在济宁,成化七年(1471年),始称其职官为总督河道,或叫河道总督。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以都御史加工部衔,提督河南、山东、直隶河道。隆庆四年加提督军务”。据《山东通志·兵防志》记载,为了运河的防护,永乐十八年(1420年),曾遣行军司马,提马步兵拾万镇守济宁。正德年间之后,遣都御史负责沿运防务。隆庆四年(1570年)在济宁驻防的济宁卫,拥兵5600人,隶济宁兵备道管辖,是河道总督署下设的专职防务机构。《明史·兵防三》还记载:“治河之役,给事中张贞观请益募士兵,捍淮、扬、徐、邳”,经皇帝允准,这四地驻兵也曾由河督节制以护卫河道。

清代仍设河道总督,驻济宁。“顺治元年因明旧设河营,随总督河道都御史驻扎济宁州,领以副将、游击、守备、千总、把总。每营经制马步兵壹千名,领以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存城分汛,统于河标”。《清史稿·兵六》曾记:“河道总督标营凡二十营”,此数字可能是清初运河全线的河标营数量。《清史稿·兵志二·绿营兵》记载:“定山东官兵经制,设副将或游击以下将领八,兵凡三千,备河防护运。”河道总督辖河标中军署,中军又称为将军,专司运河河道的防务。其直属的中营、左营、右营、济宁城守营的防区,南至徐州界,北至张秋(今属东平县张秋镇),全长365公里,下辖49汛。

“清雍正六年,设河东总督,驻扎河南开封府”旋返驻济宁。这时的运河河道管理一分为三:南河总督驻清江浦(今江苏淮安市),北河总督驻天津,东河总督驻济宁。济宁改为东河后,仍辖河标中、左、右、济宁城守四营,并增管运河、怀河、豫河三营。怀河营管理黄河北岸祥河、下北河、黄沁河系。豫河营指上南河、中河、下南河区域的防护,地在今河南省。后又收归济宁称总河,嘉庆十七年(1812年),南河总督领兵1566人,东河总督领兵4241人,北河属于直隶总督代管,辖北运河务官厅、杨村厅、通惠河漕运厅、南运河厅、督标四营及运河营,其驻兵数字不详。

据考,明清时期的漕督衙署、河督衙署均配置军用船只。漕运总督署的军船主要是为漕运船队护航,河道总督署的军船主要用于巡视河堤、桥闸,护理河道,打击河盗,维护京杭运输线上的秩序。1956年4月,在梁山县运河西侧的宋金河中出土了一艘明代兵船,现藏山东省博物馆。该船呈柳叶形,船身全长21.8米,中宽3.44米,共13个大小相同的船舱,各舱相通。船内遗留有铜铳(即炮)、铜盔、军刀、剑、铡、剪、锯、起子、马鞍、马镫、马嚼、锚、钱币等金属制品及瓷瓶、瓷碗等生活用品共计174件。铜炮铸铭云:“杭州护卫教师孙习举□人王宦音铳筒,重三斤七两,洪武□年□月白造”。铁锚铭云“甲字五百六十号,八十五斤”:“洪武五年造,□字一千三十九号,八十斤重。”从器铭我们得知,这艘军船用于运河“护卫”,为明代洪武年间制造。船锚已编号至“一千三十九号”就已说明,军船的数量是相当可观的。

除护河、护漕船只外,各卫所、标营还配备有刀、枪、重炮。济宁市博物馆现藏有元明清铁炮38尊,其中两尊分别铸铭文:“崇祯拾叁年捌月总督两广军门张行委济宁卫掌印指挥张古臣督造”“济宁运河道捐资铸造崇祯拾……济宁指挥张古臣监造”等字。其余均曾用于标营驻地的防护。

在清代运河的防务中,由于时代发展需要和外国水域设防经验的传人,部分区段还设立了水师营,以熟习水性的士兵为主要兵员。如:“直隶水师四百七十六人,舢板战船三十二艘,驻三岔河口”。济宁“利捷水师营”于1868年设立,哨官1人,水师25人,船24艘。南河漕督及河督也设立了水师。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河道总督裁撤,河漕管理及其防务均由地方分段管理,兹不赘述。